近日,18年C5的红锁事件,上了CCTV的今日说法,原告牛某在C5红锁30余万人民币,状告C5,并且理赔成功。
内容来源:2月18日中午 CCTV1台 12:50左右的今日说法
内容大意是:
原告人牛某,在18年存入C5平台价值30余万人民币的CSGO饰品,但是C5的帐号遭到境外游戏公司的封禁(境外游戏公司没有给出具体封禁理由)。最终法院判定CSGO饰品属于虚拟财产,受我国法律保护,判决C5赔偿牛某26万元。
本次CSGO饰品被仍定为虚拟财产,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护玩家的利益。
但是节目中提到的几个细节部分,对玩家不利。
第一:有一处细节表达不清楚
视频中所说遭到封禁的原因是欺诈,但事实上,18年大规模的平台红锁,给出的红锁信息都是违反用户条例和涉嫌商业用途,而不会给出涉嫌欺诈的行为的红锁。(但不清楚该案件是不是真的是由于欺诈红锁造成的)
第二:平台回应避重就轻
平台负责人称是由于“道具来源有问题”,这也就是俗称的“黑货”了,盗号,诈骗,获得的那种,这种方式的红锁的确会给出“涉嫌欺诈”的红锁信息,与第一处表达吻合。
但是,经历过当年平台大规模红锁的玩家都知道,当初红锁的主要原因并不是货物来源的问题,(如果只是货物来源的问题,能把整个平台的机器人都封禁吗?
由于当初steam并没有给出具体的红锁理由,封禁的原因都是玩家猜测,主要有下面这么几个猜测:
第一:涉嫌菠菜,赌博。
这个理由刚开始有一定的合理性,但是后续的红锁,很多完全没有涉及赌博的平台,甚至正常的交易都没有几笔的小平台,也惨遭红锁,所以并不准确。
第二:平台没有给V社上供。
这个说法有点阴谋论了吧,我不太认同。
第三:我更偏向与这种猜测,平台的存在,侵犯了V社的利益。所以V社开始对平台交易开始查处。
steam市场抽手续费15%,第三方平台交易当时是0手续费。
第三:判决理由之一是平台条款没有提示风险。
CSGO饰品属于虚拟财产。
被告没有在格式合同中尽到提示风险的合理义务。
不能证明平台帐号封禁是牛某的责任。
这三项理由中,除了第一项对现在广大玩家有利之外,其他两项对现在玩家是非常不利。
首先:被告没有在格式合同中尽到提示风险的合理义务。
言外之意是,平台需要提示风险,所以,现在所有的平台,必定会在用户条例中明确表示风险,把自己的责任降到最低。以后平台的条款将不会有漏洞。
其次:不能证明平台帐号封禁是牛某的责任。
现在大部分平台已经改成挂售模式,所以,如果将来再发生红锁时间,在谁主张,谁举证的原则下,平台就不需要证明是玩家的责任,而是需要玩家来证明是平台的问题,这个证明,无疑是不可能证明的。
第四:也是最重要的一点,全盘没有讨论这个境外公司封禁做法是否合理。
在这场官司中,V社既不是原告,也不是被告,没有被提及也是正常。
但V社作为这次红锁官司的导火索,没有被提及,说明还是为将来再有类似情况的出现,保留了非常大的余地。
另外:之前我视频中也有提及,我在付费咨询法律相关人士后,他的表示是,用户条例明确,并且合理的情况下,红锁是不违反法律的。
最后我想说的是,最近蒸汽入国,大家要务必理性对待csgo饰品,万不可肆意炒作。
以比特币为例,当初国内比特币交易平台并不违法,但是由于受到炒作,诈骗等影响,在多次整顿无效之后,彻底取缔比特币交易平台。(注:在国内开比特币交易平台违法,人个私下交易比特币并不违法,并且比特币也是虚拟财产受到国内法律保护,已有法院判决先例。)
如果csgo饰品炒作过于夸张,让V社取消交易是不太可能的,但是取缔国内交易平台,也不是没有可能性。
以上都是个人看法,不一定准确,大家理性对待。